九原區(qū)公安分局
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本年度報告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〉的通知》(國辦公開辦函〔2021〕30號)制作。全文包括九原區(qū)公安分局信息公開總體情況,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,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,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,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,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所列數據統(tǒng)計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以從九原區(qū)政府門戶網站(http://www.jxs6700.com)下載。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,請與九原區(qū)公安分局聯系(電話:0472-7166428)。
一、總體情況
2024年度,九原區(qū)公安分局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貫徹落實九原區(qū)委、區(qū)政府安排部署,嚴格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等文件要求,強化公開意識、提高公開水平、完善公開內容、加快公開發(fā)布、突出公開重點,加強制度建設,嚴格內容審核,著力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效,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、獲得感。
(一)主動公開情況
認真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及《內蒙古自治區(qū)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》等文件精神,以公眾需求為導向,認真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,扎實推進信息公開,持續(xù)深化權力公開透明運行,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,拓展信息公開內涵外延,信息公開內容不斷深化,信息公開成效不斷提升,依法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(jiān)督權。據統(tǒng)計,我局2024年度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落實數量33宗,行政處罰數量1238宗。
(二)依申請公開情況
緊緊圍繞重點工作任務和群眾關注關切,著力發(fā)揮以公開促落實、強監(jiān)管、提效能作用,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,進一步提高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的系統(tǒng)性、全面性,提升政務公開實效。嚴格按照要求認真開展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,建立“疑難件、高頻件”辦理會商協(xié)調機制,主動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對接,充分滿足申請人合法信息公開訴求。2024年,共受理依申請公開2件,結轉上年辦理0件,已辦結2件,結轉下年辦理0件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況
嚴格信息發(fā)布“三審三校”“先審后發(fā)”制度及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,建立健全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,扎實做好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,嚴肅信息發(fā)布工作紀律,嚴守公安工作秘密,嚴把信息發(fā)布政治關、法律關、政策關、保密關、文字關,未發(fā)生失泄密及重大信息表述錯誤引發(fā)的網絡輿情事件。
(四)平臺建設情況
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平臺建設,定期更新完善政務信息,依托“平安九原”微信公眾號為龍頭的宣傳矩陣,與“平安九原”視頻號、各類國家及省市等新媒體平臺同頻共振,矩陣聯動,融合發(fā)展。2024年,“平安九原”微信公眾號共發(fā)表各類文章1056篇,“平安九原”視頻號發(fā)表作品52條,其他各類媒體發(fā)表文章278篇,其中國家級媒體發(fā)表文章53篇,公安主流媒體發(fā)表文章6篇,公安政務新媒體發(fā)表文章49篇,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。
(五)監(jiān)督保障情況
一是高位謀劃部署。持續(xù)強化組織領導,分局黨委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,指定專人負責、督促推進,同時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與年終績效考評相掛鉤,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提質增效。二是壓實主體責任。細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各項任務分工,將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警種部門,嚴格執(zhí)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審核流程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始終嚴謹、準確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
|||
信息內容 |
本年制發(fā)件數 |
本年廢止件數 |
現行有效件數 |
規(guī)章 |
0 |
0 |
0 |
行政規(guī)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
|||
信息內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
||
行政許可 |
33 |
|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
|||
信息內容 |
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|
||
行政處罰 |
1238 |
||
行政強制 |
0 |
|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
|||
信息內容 |
本年收費金額(單位:萬元) |
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
0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 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
申請人情況 |
||||||||
自然 人 |
法人或其他組織 |
總計 |
|||||||
商業(yè) 企業(yè) |
科研 機構 |
社會 公益 組織 |
法律 服務 機構 |
其他 |
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
2 |
0 |
0 |
0 |
0 |
0 |
2 |
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三、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結 果
|
(一)予以公開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
(二)部分公開 |
2 |
0 |
0 |
0 |
0 |
0 |
2 |
||
(三) 不予 公開 |
1.屬于國家秘密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
2. 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3. 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4. 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5. 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6. 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7. 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8. 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(四)無法 提供 |
1. 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
2. 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3. 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(五) 不予處理 |
1. 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
2. 重復申請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3. 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4. 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5. 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具已獲取信息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(六) 其他
處 |
1.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
2. 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、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3. 其他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(七)總計 |
2 |
0 |
0 |
0 |
0 |
0 |
2 |
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
行政訴訟 |
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
結果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|
復議后起訴 |
||||||||
結果 維持 |
結果 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結果 維持 |
結果 糾正 |
其他 結果 |
尚未 審結 |
總計 |
||||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存在問題:一是個別部門存在主動服務意識不強、工作中創(chuàng)新思路不足的問題,需進一步提升思想認識,總結經驗方法,樹牢“公開為常態(tài),不公開為例外”的政務理念;二是個別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策解讀不夠全面,業(yè)務水平有待增強。
改進情況: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有序、方式得當、渠道暢通。明確任務目標,加強橫向聯系,強化部門警種溝通協(xié)調,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深入開展;二是深入學習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材料,強化信息公開規(guī)范化管理。結合公安工作實際,貼近群眾需求,提升政策解讀質量。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業(yè)務交流培訓,提高政務公開認識及業(yè)務能力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依據《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》,2024年度本局未向申請人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,沒有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。